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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設與實証(7篇) 燈塔的故事 燈塔是經濟學上的一個里程碑。一提起這個詩意盎然的例子,經濟學者都知道所指的是收費的困難,這種困難令燈塔成為一種非政府親力親為不可的服務。
遠在1848年,英國經濟學家米爾(J. S.
Mill)對燈塔就有如下的分析── “要使航海安全,燈塔的建造及維修就需要政府的親力親為。雖然海中的船只可從燈塔的指引而得益,但若要向他們收取費用,就不能辦到。除非政府用強迫抽稅的方法,否則燈塔就會因無私利可圖,以致無人建造。”
1883年,瑟域克(H.Sidgwick)將米爾的論點加以推廣──
“在好幾種情況下,以市場收費來鼓勵服務供應的觀點是大錯特錯的。首要的情況就是某些對社會有益的服務,供應者是無法向那些需要服務而又願意付價的人收費。例如一座建在適當地點的燈塔,使船的航行得益,但卻難以向船只收取費用。”
到了1938年,庇古(A. C. Pigou)當然也不肯放過“燈塔”。庇古是以分析私人與社會耗費(或收益)的分離而支持政府干預的首要人物。燈塔的例子正中他的下懷。庇古認為既然在技術上是難以向船只收取費用,燈塔若是私營的諾,私人的收益在邊際上必定會低過燈塔對社會貢獻的利益。在這情況下,政府建造燈塔是必須的。
因為以上提及的市場“失敗”而支持政府干預的論調,在經濟學上是重要的一課。在這里我要指出的,就是這些學者並不反對提供服務的人向服務的使用者收取費用。正相反,他們一致認為收費是符合經濟原則,是理所當然的。他們也一致認為市價是一個極重要的供應指引。但在燈塔的例子中,困難就是要收錢也收不到。在黑夜中,航行的船只大可以“偷看”燈塔的指導射燈,避開礁石,然後逃之夭夭。
細想之下,我認為某些經濟學者的好心腸,實在是世間少有。對那些願意付價而逃避付價的人,這些學者竟要政府為他們增加服務。那麼對那些在飯店白吃而不付賬的人,經濟學者是否要政府為他們大擺筵席呢?在這一個尷尬的問題上,米爾實在是要比瑟域克及庇古高明得多。米爾的主張是要政府向用燈塔的船只強迫收費,但庇古一派卻是慷他人之慨,不管燈塔的費用應從何來。假若不付錢就會得到政府的供應,而政府的供應是由一般稅收所支持,那麼還有甚麼人會在任何市場付價呢?免費的午餐又吃得了多久?
在1964年,燈塔的例子到了森穆遜(P. A.
Samuelson)的手上,市場的“失敗”就一分為二。以森穆遜之見,燈塔難以收費是一個問題﹔但就算是容易收費,他亦認為在經濟原則上是不應該收費的。所以燈塔應由政府建造並不僅是因為私營會有收費的困難而已。支持第二個觀點的理論是基於一個叫做“共用品”(Public
Good)的概念──這概念源自蘭度爾(E. R. Lindahl),1953年森穆遜以精湛的文章加以發揚。(按Public Good這名字容易令人誤解,本身大有問題﹔中文一向譯作“公共財”,是錯上加錯。下文將有解釋)。
燈塔的服務是“共用品”的一個好例子。塔中的燈亮了,很多船只都可以一起用燈塔的指引而得益。當一條船用燈塔的時候,它一點也沒有阻礙其他的船只去共用同一的燈塔──這就是“共用品”的特征。在這個情況下,燈塔既然亮了,要服務多一條船的費用毫無增加。也就是說,要服務在“邊際”的船只的費用是零。假若燈塔要收費,那就會阻嚇某些船只對燈塔的自由使用,這對社會是有損害的。既然多服務一條船的費用毫無增加(額外費用是零),為社會利益計,燈塔就不該收費。但若不收費,私營的燈塔就非虧大本不可。所以燈塔或其他類似的共用品,是應由政府免費供應的。
在支持政府干預的經濟理論中,“共用品”占了一個極重要的地位。且讓我不厭其詳地引用森穆遜本人的話,向讀者再解釋一次──
“在燈塔的例子中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燈塔的經營者不能向得益的船只收取費用,這使燈塔宜於被作為一種公共事業。(森穆遜在這里用Public
Good一詞,誤導了讀者﹔因為這里所指的並不是“共用品”的特征),但就算是燈塔的經營者以雷達偵察的方法,成功地向每一條船收取費用,為社會利益計,要像私人物品(森穆遜用Private
Good一詞,再加誤導)一樣地以市價收費並不一定是理想的。為甚麼呢?因為對社會而言,向多一條船服務的額外費用是等於零(這才是共用品Public Good的特征,跟難收費是兩件事﹔森穆遜是“共用品”一詞的始創人,他在這段文字中把這詞用得太早了,以致誤導﹔中文譯為“公共財”,很可能是因這段文字引錯了的)。因為這個緣故,任何船只被任何收費阻嚇而不用燈塔的服務,對社會都是一個損失──雖然這收費是僅足夠維持燈塔的經營費用。假若燈塔對社會是有所值的──它不一定是有所值──一個比較高深的理論可以証明這對社會有益的服務應該是免費供應的。”
我認為在支持政府干預的各種理論中,“共用品”最湛深。電視節目也是“共用品”的一個典型例子。任何一個人看電視都不妨礙其他人家看電視﹔讓多一個人看電視的額外節目費用也是等於零。我們看私營的電視台是要付費的──看廣告的時間就是費用﹔同樣節目若沒有廣告是較好看。但有誰會認為私營的電視台比不上政府經營的?話雖如此,我們不能將森穆遜的理論置諸度外。森穆遜是頂尖的經濟理論家,獲諾貝爾獎是實至名歸。有機會我會再多談一些有關“共用品”的問題。
至於收費困難的問題,我們不妨問:“既然蜜蜂的服務及花中蜜漿的供應都是以市價成交(見如詩如畫的例子),實際上燈塔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問題我將在下一篇文章向讀者有所交代。
1984年3月6日 |